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省道(S209)黑洛公路十八站至塔漠界段改扩建工程位于塔河县境内,线路起于黑洛公路K399+795处,沿旧路,经十八站、十九站、二十站、二十一站、二十二站、沿江村、二十三站、二十四站等,终于塔河、漠河两县交界处(黑洛公路K556+417.89),与黑洛公路塔漠界至金沟段工程衔接。该段线路为黑洛国防公路改扩建工程,线路全长156.597km,全部利用旧路扩建。本工程采用二级公路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双向二车道,路基宽度8.5m,路面宽度7.0m;K463+400至K481+400段约18km路段路线较平顺,设计速度由40km/h变为60km/h;K501+400至K513+300、K546+200至K556+417.89两路段共约22.12km,由于沿山敷设,转弯较多,设计速度由60km/h变为40km/h,道路红线20m;全线设桥梁29座,其中大桥3座、中桥4座、小桥22座;涵洞216道;平面交叉51处。工程总投资52,504.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10.26万元,占工程投资的2.11%。项目于2012年10月开工建设,2016年9月正式交工通车。
2012年10月,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以黑环审〔2012〕315号《关于黑洛公路(S209)十八站至塔漠界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了批复。
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如下变更:
线路长度由156.664km变更为156.597km,线路总长度减少0.067km;K463+400至K481+400路段的设计速度由40km/h变更为60km/h;K501+400至K513+300、K546+200至K556+417.89设计速度60km/h变更为40km/h;3座大桥由改建变更为移位新建,距原桥20米;增加1座中桥,1座小桥改为盖板涵,7座小桥由维修利用变更为新建;涵洞增加5道,平面交叉增加16处。新增永久占地面积减少了48.97hm2,临时占地面积增加了19.56hm2。
工程线位未发生偏移,沿线200m范围内实际敏感点共有8处,原环评中敏感点3处,本次验收调查将十八站1处敏感点细化为6个敏感点,与环评时一致。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生态环境
工程设施工营地和拌和站合建站6处,预制场和拌和站合建站1处,预制场地1处,拌和站4处,共12处施工生产生活区,较环评批复减少了2处。工程设置取土场19处,较环评批复减少1处。工程未设置弃土场,所有工程弃土全部回填至取土场。
经现场调查及征求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公参意见,建设单位在绣峰湿地自然保护区内将旧砂石路改建为二级公路,未帮宽扩建;施工单位未在保护区内设置拌和站、取弃土场、预制场、料场、施工营地等破坏保护区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场地和设施。
工程剥离表土(腐殖土),集中堆放,采取了防止水土流失措施,表土全部用于后期的绿化用土。全线建设植草护坡6954m,浆砌片石骨架护坡5920m,浆砌片石护坡1240m,路基矮墙1430m。
工程施工驻地、拌合站和预制场等临时占地性质为林地和荒草地,6处施工营地和拌和站合建站、1处预制场和拌和站合建站、1处预制场地、4处拌和站,共12处施工生产生活区已全部恢复为林地,撒播草籽132000m2,栽植松树66000棵。工程取土场占地为林地,土地平整后撒播草籽187300m2,栽植松树93650棵,已全部恢复为林地。项目单位向林业部门支付了植被恢复费2,568.72万元,由大兴安岭塔河林业局对临时占地继续实施植被恢复措施。
(二)地表水环境
新建、改建桥梁及涵洞建设均在枯水期施工,并采取钻孔灌注桩和围堰施工工艺,钻渣和泥浆经沉淀后回填至取土场。
依沙溪大桥、起宏图大桥、尽朝晖大桥、小西尔根气中桥、瓦露丽中桥、八里湾中桥、K527+200.7无名中桥分别跨越依沙溪河、大西尔根气河、盘古河、小西尔根气河、八里湾河、瓦露丽河、盘古河一级支流,跨越的水体均为II类水质功能区,环评要求大中桥梁安装雨水径流系统和事故沉淀池,工程已经对依沙溪大桥、起宏图大桥、尽朝晖大桥3座大桥和小西尔根气中桥、瓦露丽中桥、八里湾中桥、K527+200.7无名中桥4座中桥,以及跨域II类水质标准的河流的9座小桥安装了强化防撞隔栏,设置了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并建设了事故水池,其中在大中桥桥梁两侧各设置了容积100m3事故水池1个,在小桥一侧设置容积100m3事故水池1个,桥前500m设置警示牌和限速标识;在经过绣峰湿地自然保护区缓冲区路段的小西尔根气河及其支流的低洼处设置了2个100m3的事故水池。
(三)噪声环境
线路全线基本未发生线位摆动,环评声环境敏感点3处,现状噪声将其中十八站1处敏感点细化为6个敏感点,现状噪声敏感点8处,与环评时一致。环评预测达标,未设置噪声防治设施。
(四)其他措施
建设单位制定了突发事故环境应急预案,并在塔河县环保局备案,对全线16座桥梁安装了强化防撞隔栏,设置了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水池。桥前设置了警示牌和限速标识。
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黑龙江天福环保监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调查报告》表明:验收调查期间,在现状车流量条件下,公路沿线声环境监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限值。
四、验收结论和要求
工程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验收合格,同意该工程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正式运营后,应加强沿线噪声跟踪监测,如出现噪声超标现象,应及时采取降噪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防范意识,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积极配合塔河林业局开展对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工作,争取在3年内将工程环境恢复至原有状态。
黑洛公路十八站至塔漠界段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