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bet体育在线投注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工商局 2018-06-2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和《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黑工商规〔2018〕4号)的要求,严厉打击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行署工商局决定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互联网广告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导向管理,严格监管执法,紧紧围绕事关广大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严肃查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切实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整治重点与时间安排

    (一)整治重点

  以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移动客户端等互联网媒介为重点,集中整治社会影响恶劣、公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1.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互联网广告; 

  2.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身体健康的食品、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3.含有欺骗误导消费者内容、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利益的金融投资、招商、收藏品等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4.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5.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其他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等。 

 

  (二)时间安排

  1.部署阶段(2018年3月1日—3月31日)。根据整治工作重点,结合本地互联网广告市场实际,组织开展本区域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的动员部署。广泛宣传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督促指导互联网单位切实履行法定义务与责任。 

2.整治阶段(2018年4月1日—10月31日)。严厉查处各类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会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约谈、检查。

3.总结阶段(2018年11月1日—12月2日)。汇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上报行署工商局。地区局将根据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适时通报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要高度重视,提高对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政治敏感性和敏锐性,采取扎实有力的措施,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要部署到位、检查到位,确保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执法力度。要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执法力度,狠抓互联网广告案件查办和执法。突出查办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大要案件,从重从严查处严重违法的互联网广告案件。强化信用监管,推进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信息100%公示。 

 (三)强化协同共治。要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牵头单位的作用,联合相关部门对重点互联网广告案件开展联动执法,探索实行联合惩戒。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充分发挥联合约谈、行政指导、行政告诫的积极作用,督促指导企业门户网站、第三方交易平台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与责任,切实加强自律,建立健全广告承接登记审查制度。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和社会舆论环境。采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多种宣传手段,扩大整治工作知晓度和影响力,鼓励社会广泛监督互联网广告秩序,促进互联网行业自律。 

 

   (五)加强内部配合。要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各广告股要与其他股(室)相互配合,依托黑龙江省互联网商品交易监管系统,对辖区内的企业门户网站、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等发布的广告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对梳理排查发现的互联网违法广告依法查处。

 

    各地工商(市场监管)局在遇有重大案件和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各地工商局(市场监管局)要在每月20日前报送互联网广告典型案例和《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详见附件),并于11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行署工商局广告科。联系人:施元丰,联系电话:2130203,邮箱:gsjggk2017@126.com

 

附件: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4月3日

 

 

 

 

 

附件

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类别

数量(件)

罚没款(万元)

查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

 

 

其中:

按违法类别划分

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损

害国家利益互联网广告案件

 

 

金融投资、招商、收藏品等

互联网广告案件

 

 

医疗互联网广告案件

 

 

医疗器械互联网广告案件

 

 

食品(含保健食品)互联网广告案件

 

 

药品互联网广告案件

 

 

其他互联网广告案件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件)

 

 

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转办线索(条次)

 

 

其中:

查看转办线索(条次)

 

 

办理转办线索(条次)

 

 

办结转办线索(条次)

 

 

自行监测互联网广告(条次)

 

 

其中:涉嫌违法广告案件线索(条次)

 

 

开展行政约谈(次)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次)

 

 

曝光互联网广告违法案例(件)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监督举报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主办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承办 政府网站标识码:2327000040
备案序号:黑ICP备0500532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457-2731200

黑公网安备 23272202000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