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入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8〕22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试点申报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联通信函〔2018〕192号)和《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试点申报工作的函》(局函〔2018〕2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组织开展了申报工作并报送了《大兴安岭地区2018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试点申报方案(行政村4G覆盖)》,现已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的专家评审,确定大兴安岭地区为2018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城市,实施行政村4G基站建设,按照上级要求和工作程序,现将申报方案(行政村4G覆盖)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意见。
公示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7月4日(5个工作日),受理电话:0457-2730440。
附件:大兴安岭地区2018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试点申报方案(行政村4G覆盖).doc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