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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署水务局、环保局、住建局、公安局等部门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积极加强流域环境监管,重点开展了以清理各类污染源为主要内容,“清洁河流水质、清除河道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 截至目前,全区计划依法清除违法建(构)筑物23处,已依法清除违法建(构)筑物12处;计划集中清理疏浚河道708.6公里,已完成清理疏浚河道242.2公里;计划清理河道垃圾2101立方米,已完成2527.8立方米;计划整顿河道非法采砂1处,已完成2处;计划关闭入河排污口3处,已关闭3处;计划清理河滩地291亩,已完成134亩;计划改扩建污水处理厂3处;计划聘请河道保洁员1377名,已聘请1313名;计划招聘义务监督员273名,已招聘237名;计划配备垃圾清运车69辆,已完成配备185辆;计划开展大型河道环境卫生集中整治65次,已开展34次;已接到群众关于河湖问题举报电话10次,处理群众反映问题事件11个;市级河长已组织对入河排污口摸底调查情况,共调查17个主体单位。 下步工作中,我区将进一步加强对“清河行动”的组织领导,督促县、镇、村三级河长开展相应江河范围内的生活污染、非法采砂、违章建筑、围垦种植、非法网箱养鱼、违法捕鱼等整治;加强宣传动员,努力实现多元共治,广泛动员群众关注、支持、参与推行河长制工作,积极引入河湖巡查和水环境质量监督评价的第三方力量,形成多方参与、共治共管的良好氛围;加强各主体单位联合落实责任,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各单位联合执法,对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乱排放、乱采砂等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