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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五批1538和1574号举报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 环保局 2018-06-25 

                   (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最终以省级信息公开为准)

黑龙江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

2018615,省“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向我区转办第十五批次,受理编号1538号(松岭区小扬气镇东南坝附近100米,一家污水处理厂于2012年建成并投入使用,运营过程中造成周边化粪池井冒水严重,向院内及室内流淌,影响附近居民饮用水(自家打井)水质,水浑浊、水面漂浮一层油并伴有一股液化气的味道,无法饮用。举报人向相关部门反映未果);受理编号1574号(举报人居住在飞机场北侧,与飞机场跑道仅一墙之隔,飞机起落存在噪声扰民问题,已持续多年2件举报案件。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受理编号1538

(一)基本情况

信访举报所涉企业为黑龙江省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松岭区主要从事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及运营。松岭区污水处理项目总投资6262万元,其中国投资金3030万元,地方匹配3232万元。项目采用BOT形式运行。该项目位于松岭区小扬气镇东南方向,于20131224日公开招标,20144月开工建设,20161017日项目完成建安部分的验收工作。

2017318行署环保局邀请省专家组,在污水处理厂组织召开了污水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核查会议,由于实际工况不平稳、相关环境保护设施运行不正常、出水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等问题,该项目未通过环保验收。

针对存在的问题,区政府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并采取了加快工程项目第三方审计,并请法律顾问参与决策、多次约谈企业负责人、派驻现场监督员监督工程质量和进展、责成企业制定可行性方案、帮助企业提供论证材料、先后召开4次协调推进会等措施来推动项目建设。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举报案件基本属实。

举报内容:“松岭区小扬气镇东南坝附近100米,一家污水处理厂于2012年建成并投入使用,运营过程中造成周边化粪池井冒水严重,向院内及室内流淌,影响附近居民饮用水(自家打井)水质,水浑浊、水面漂浮一层油并伴有股液化气的味道,无法饮用。举报人向相关部门反映未果”。

617,通过实地走访居民区、排查管道检查井、企业调阅开工报告等,确认该污水处理厂于2014年开工建设以来,201611月试运行。

2012年建成并投入使用”以及“水浑浊、水面漂浮一层油并伴有股液化气的味道,无法饮用”情况不属实。调查时工作组当场饮用居民郑金凤家井水(距离冒水检查井最近居民户),无上述情况。

同时,在调查中还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1.污水厂进水城市管网存在漏水点。

2.检查井存在因停电导致冒水问题。具体为:201842日,小扬气镇内大范围停电,并且污水处理厂应急备用电源故障,造成检查井冒水,当日区环保局对该污水处理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3.污水处理厂没有履行敏感区域居民搬迁问题。

4.污水处理厂存在排污口论证未得到批复、在线监测设备未安置等工艺不完善的问题。

三、整改情况

(一)明确责任,坚持边督边改边问责

坚决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坚持依法依纪依规严肃查处,边督边改边问责,改到人民群众满意为止。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坚持问题导向,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立行立改。

1.6月16,收到交办函后,松岭区立即组织环保、住建等部门进行专题研究,随即成立工作组,对反映的问题全面排查。

2.6月17松岭区召开工作组专题会议,同时约谈污水处理厂负责人会后区主要领导带领工作组直接深入污水管道附近居民区及居民家中与11名居民面对面交谈听取问题征求意见、对污水厂管道及检查井沿线排查、深入康源污水处理厂对各生产环节实地调查。

3.6月17下午地区分管领导带领行署环保、住建等部门到松岭区现场督察督办,召开专项会议研究解决该信访举报案件的整改工作会议确定:一是污水处理厂负责人立即制定维修改造方案,将存在漏点的约1.5公里管道和检查井全部更换和重建,630日前完工并验收合格;施工期间建设部门指派专人现场监督工程质量及完成进度。在限期内企业未按时、按质量要求完成的,区政府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依法接手组织进行施工。二是污水处理厂立即对发电机等应急备用设备设施进行完善和检修,杜绝冒水事件发生。三是污水处理厂制定达标稳定运行的工艺改造和设备设施安装运行的可行性方案,经专家论证后实施,830日前通过验收。在限期内企业未达到要求,区政府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依法接手和结算。四是对污水处理厂敏感地带内常驻居民,由小扬气镇科级干部、社区委主任、网格长和房产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逐户进行调查核实,确定是否常驻、人口、房屋面积等情况,在630日前制定搬迁方案。五是区政府组成包括律师在内的专班,研究合同违约问题、研究项目第三方审计问题等。

4.6月18松岭区主管领导组织环保、住建等部门负责人,再次约谈污水处理厂负责人,传达工作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责令企业作出书面承诺和具体完成时限。

四、进展情况

(一)617日,污水处理厂组织人力、机械对管道开始更换;618日新增4人参与施工;619日已完成管道铺设0.5公里。

(二)618日,区环保局抽取污水处理厂附近居民区和非此地三处水样,送至哈尔滨市宇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常规水质检测。

(三)619日,小扬气镇组织工作组开展入户核查工作。

(四)619日,污水处理厂向区政府作出《关于加快松岭污水处理厂投入使用的承诺书》,承诺按照整改意见进行推进,并制定完成计划及时间节点,保证在830日前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二、受理编号1574

举报内容:“举报人居住在飞机场北侧,与飞机场跑道仅一墙之隔,飞机起落存在噪声扰民问题,已持续多年”。

此信访问题与第八批第725号举报案件反映问题完全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特此报告,请审示。

附表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1).xls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2018年6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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