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领导实地督察督办环保信访案件 |
6月13日,林管局副局长姜蒙红在加区政府主要领导及地区环境监察支队、加区综合执法局、加区环保局等单位负责人的陪同下,深入加区长虹街19委居民区,实地督察督办环保信访案件。据了解,6月11日,地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省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移交的“加区长虹街19委143号居民在自家院内养猪,异味扰民,粪污入河”的信访问题,并于6月12日将此信访问题转办到加区区委、区政府。加区区委、区政府接到这一转办信访案件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调查工作组展开调查,经查加区长虹街19委143号长期无人居住,故上述举报情况不属实。随后,调查组扩大调查范围发现,长虹街19委154号住户养殖了18头母猪及百余头猪仔,其产生的粪便长期存于该养殖户家后园内,存在异味污染情况。
督察中,加区政府主要领导要求该养殖户要做好养猪场内外环境卫生,并就在居民区养殖动物方面的政策以及加区政府拟采取的措施与养殖户进行了深入交流。
针对这一问题,加区政府将采取两种解决方案,即近期为该养殖户提供垃圾暂存斗车,定期为其外运粪便等垃圾至郊外农田;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合理养殖规划,指定养殖地点,建立集中养殖场所进行统一管理,为个体养殖户自主创业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